确保“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省公安厅将严处斗争中发现的违法违纪人员
金黔在线讯 7月14日,记者从省公安厅召开的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公安厅已做出安排,要求各地政法机关在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期间,要加强队伍管理,严格工作纪律,以最高的认识、最大的决心、下最大的力气,确保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公安厅明确规定,对专项行动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泄露工作机密的有关责任人,要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为涉黑涉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泄露机密、干扰调查、包庇袒护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黑后台”的,不论涉及到谁,都要坚决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对为黑恶势力犯罪分子说情,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降格处理的,一经发现,要依法依纪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