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同地区、不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标准由谁制定?
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总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配置合理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
2.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控制的原则是什么?
答:工勤技能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3.工勤技能岗位的全国总体控制目标是什么?
答: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国前几年改为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4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控制原则和设置领域是什么?
答: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5.特设岗位的等级如何确定?是否包含在事业单位的岗位结构比例内?
答: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